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2.各单位放假前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安排好假期的值班、消防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紧急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3.各单位请把值班安排表(包括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党办、校办、保卫处各一份。
4.10月1日开始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校长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