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校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安排,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 4月6日,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教务处、研究生院、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确保线上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各学院要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为减少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各单位职工原则上不得离开住地,不得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
4.各单位职工要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关于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规定,倡导采取遥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
5.各单位请将值班安排表PDF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3日前发送至党办(sxnddb@126.com)、校办(sxauxb@163.com)、保卫处(sxndbwc08@126.com)。
6.各单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并做好本单位所辖区域安全巡查工作。学校将对各单位假期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