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师生开展校外实践教学等集体活动
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师生离校开展实践教学等集体活动,需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外出前一周,需与教务部、研究生院提前沟通报备。
2.离校前三天,填写《常态化疫情防控集体活动报备表》,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校防控办、学工部(研究生工作部)报备。
3.外出实践必须是从校门到实践基地“点对点”流动,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外出实践期间,带队教师为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驻地疫情防控规定,无特殊紧急事项,师生不得擅自离开实践基地。
5.外出实践期间,核酸检测频次不少于2次/每周,如突发疑似症状,第一时间就近就医并上报学校。
6.外出实践结束,需提前2天联系校防控办,告知返校时间及人数,提前一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
7.返校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校门口完成扫码、测温、抗原检测等程序,体温正常、抗原检测合格,可入校。
8.在校外居住的外出实践学生,不得随校内学生一起返校,确需返校,提前与辅导员联系,按照入校程序执行。
9.非集体活动,由各单位参照本规定及属地要求执行。
附:常态化疫情防控集体活动报备表
校防控办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