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注意事项:
(一)凡需利用本校档案,如:涉密档案、财务档案、科研档案和其他不宜公开的档案者,查阅人须征得档案材料形成部门或单位(即:向档案馆移交该档案材料的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档案借阅、查阅、复印申请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查阅个人学籍档案,需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馆查询。
1.本人办理: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办理:须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单位核查我校毕业生学历真伪的途径:一是指派专人携带单位证明及被审查人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到馆查询;二是委托教育部(省外)或教育厅(省内)代理查询。
(四)凡在本馆借阅、查阅、复印利用档案者,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档案借阅所需有关文档请从附件中下载。